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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3章 爆炸

  “我来吧,去年年初我接了一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子,一审和二审都是我办的,做的罪轻辩护,一审是中院判的,死刑;

  上诉后省高院二审,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案子已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家属又委托了我。说实话,我已经黔驴技穷了,但是家属恳请我再试试……请方律师和各位帮忙给出出主意。”宋辉一脸无奈的说道。

  李明博有些诧异,这样的案子还用讨论嘛?

  已经申报最高院核准死刑的案子基本上无解,除非运气极好。

  跟李明博一起转过来的几位律师眼神中也充满了好奇,以前他们是不碰这种案子的。

  因为耗时费力不说,最终的结果很难让当事人满意,一句话这种案子性价比不高。

  如果实在没业务做,接一个走走程序尚可。但凡有其他业务做,谁也不会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案子上。

  “老宋,你把案情介绍下吧,我们先听听。”方轶开口了。

  老宋这几年干的很窝囊,明明专业能力不差,也能赚到一些钱。但总是打不出名气,运气一直不是太好。

  人可以不信命,不信运气,但有些时候却冥冥中自有安排。

  不管你怎么努力就是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其实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踏踏实实的做事,让那颗躁动的心平静下来,静待否极泰来之时。

  宋辉清了清嗓子,说道:“好,我先介绍下案情……”

  老宋办的案子说起来案情并不复杂。被告人名叫巩达,原是县里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当年他从学校毕业直接无缝连接进了工厂,一直干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他也从当年的小巩变成了巩师父。

  但是近些年由于竞争激烈,再加上企业管理不善,职工收入锐减,用大家的话说「国外有个加拿大,国内有个大家拿」,工厂不是自己家的没人真关心,企业效益越来越不好,但厂子的管理层却依旧风光无限。

  到了后来,一年干半年活儿,大部分员工都离职了,巩达每个月拿着最低工资窝窝囊囊,媳妇早就瞧他不顺眼,后来大吵一顿,离婚了,女儿也被媳妇带走了。

  家里父母和亲戚朋友都觉得他窝囊,不愿意与他来往,他性格又比较执拗,一来二去的想不开便钻了牛角尖。

  去年一月份的时候,天很冷,自觉看不到任何前途和希望的巩达选择了自杀,割脉怕痛,想买安眠药药店没货,跳楼又没有勇气,最后他用菜刀割断了厨房的天然气软管,想等天然气泄漏的差不多了,划一根火柴结束此生。

  做完这一切后,他看了一眼墙上的石英表,已经快九点五十分了。他静静的坐在屋内,听着丝丝的天然气响声,边追忆童年,边等待着。

  巩达住的是老楼,在二零一室,房子很小,加上冬天窗子都密封着。所以外面根本闻不到天然气的味道。

  上午将近十一点四十分时,楼上三零一室的四十来岁的大姐开火做饭,刚点燃燃气灶不久,便轰的一下,发生了爆炸。大姐当场被炸伤,一脸的蒙灯转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正在流着眼泪回忆往事的巩达听到楼上的爆炸声后被吓了一跳,突然想起之前预备的火柴被放在了厨房。

  于是他顶着刺鼻的天然气冲进了厨房打算找到火柴后自杀。

  因厨房比较狭小,光线不好,他下意识的触动了厨房的电灯开关,就在此时轰的一下引起了大爆炸。

  这次的爆炸比楼上三零一室的爆炸大很多,卧室的楼板直接被炸穿,二零一室的防盗门被炸开,把对面二零二室的防盗门都炸变形了。

  在巩达对门二零二室居住的三十多岁的邓春吉,恰巧外出回来,刚走到自家门口准备掏钥匙开门,结果被当场炸死,另有两位邻居受轻微伤,多名居民家中的窗子、墙体等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该栋楼房构成局部危房。

  爆炸的坠落物造成附近停放的众多车辆损坏,损失共计十余万元。

  爆炸发生后,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警。随后医生将巩达等人送往医院救治。

  几个月后,检察院以被告人巩达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巩达的父母虽然觉得儿子窝囊,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如今面临被判刑,便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宋辉,委托他办理该案。

  经庭审,中院认为,被告人巩达为求自杀在家中释放天然气,致使天然气发生爆炸,给周围邻里的生命、健康及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据此,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巩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巩达以原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宋辉继续为其提供辩护,提出巩达属间接故意犯罪,平时表现良好,如实供述罪行,愿意积极赔偿,建议对巩达从宽处罚。

  省高院二审后认为,被告人巩达为求自杀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释放天然气引发连续爆炸,造成无辜群众死伤及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综合现场勘查及物证提取等情况,参考二审期间鉴定机构出具的关于爆炸原因的鉴定意见,能够认定系天然气爆炸,且在案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认定巩达割断软管释放天然气的行为与最终引发爆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巩达的父母听说儿子被判死刑,再次找到宋辉,哭天抹泪的让宋辉再试试,宋辉只好接下这案子。

  第1074、1075章 匪夷所思

  “这就是案发经过。大家有什么需要问的吗?”宋辉看向众人。

  他手下的实习律师已经将案件的主要信息写在了白板上,供众人查看。

  “宋律师,您的意思是被告人巩达点燃天然气企图自杀,结果站在爆炸中心的被告人没死,却炸死了屋外楼道里的人,是这样吗?”曹永正好奇的问道。

  “对,就是这个意思。事实也确实如此。”宋辉点头。

  “为什么会这样?是不是搞错了。”曹永正觉得这事有点匪夷所思。

  不仅是他,屋内的其他人也觉得不可思议,在一个正常人的认知里,这是不科学的。为什么站在爆炸中心的人活着,而门外的人却被炸死了?

  “还有,为什么会炸穿卧室的楼板?不应该炸穿厨房的楼板吗?毕竟爆炸的中心在厨房,不在卧室,是不是其中另有隐情?”云乔问道。

  “是呀,宋律师,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庭审时有没有人提出过这个问题?”李明博也跟着问道。

  他觉得这是一个点,说不定能挖出东西来。

  “这个问题当时开庭时检察员请了专家出庭解释。

  根据专家的解释,天然气爆炸确有距离爆炸点较远的位置受损反而更严重的特点,引发爆炸的起火点处往往爆炸并不剧烈,冲击波经过传导可在较远处形成更剧烈的爆炸。

  据说在大量的实际案例中都存在这种现象。

  但形成此现象的具体原理尚待研究,专家也不明白。

  据专家解释,虽然爆炸发生在厨房但在卧室及室外造成更严重的损害,符合天然气爆炸的特点。

  根据在案证据及相关论证可认定三零一室和二零一室先后发生的两次爆炸均由被告人巩达释放的天然气引发。

  我在网上查了下,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故意释放天然气引发爆炸而构成犯罪的案件并不多见,所以没有多少可以借鉴的经验。”宋辉解释道。

  “这个问题确实太专业了,超出一般人的认知。所以只能听专家的。毕竟这类案件不常见。”孟广达说完,转头看向方轶:“方律师,您怎么看。”

  “嗯,我觉得咱们也不用纠结这个问题,毕竟咱们不是天然气方面的专家。还有其他疑问吗?”方轶说道。

  “我是这么想的,从释放天然气到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包括长时间释放天然气、室内的天然气达到一定浓度、天然气被引燃、燃烧过程中引发爆炸、爆炸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等一系列环节。

  天然气属于日常使用的易燃易爆气体。

  而爆炸的时间点又是每家每户准备做饭的时间点,可能存在多个用户在爆炸前使用天然气。

  在确定引发第一次和第二次爆炸的天然气来源于被告人故意释放的天然气前,应先排除其他用户泄漏天然气引发爆炸的可能性。”与李明博一同转过来的一位叫吉红英的女律师突然说道。

  这位吉红英律师是李明博说到的三位资深律师之一,执业有五六年了,平时的存在感极低,比较安静。今天她的发言引起了方轶的注意,他没想到吉红英想的这么细。

  “我觉得吉律师说的有道理,我们可以用排除法,看看是否能将合理的怀疑都排除掉。虽然法院已经有判决在先,但是再梳理一遍,说不定可以发现一些被遗漏的疑点。”

  方轶对吉红英的发言给予了肯定,新进入团队的律师需要鼓励,不管说的对错,只要提出意见就是融入团队的第一步,总比干坐着不发言强。

  “我说说我的想法,对于先后发生在楼上的小规模爆炸和被告人家中的大规模爆炸,是否均由被告人家中泄漏的天然气引发,涉及定罪和量刑问题,非常重要。

  有没有这种可能,在同一时间段,楼上住户或其他住户也存在天然气泄漏的情况;另外,会不会有其他易燃易爆物质爆炸后引发天然气燃烧。”杜庸靠在沙发上,摸着下巴说道。说完,他看向宋辉。

  这种问题只有参与庭审的律师才有发言权。

  因为其他人对案件情况所知有限,根本不熟悉。

  “这种可能性不大,在案证据足以认定两次爆炸均由被告人巩达家中泄漏的天然气引发,其持刀割断天然气软管释放天然气行为与两次爆炸有因果关系,主要证据包括:

  一、在案证据显示,发生在301室的第一次爆炸系由被告人巩达居住的201室释放的天然气引发。证据包括:

  1、被告人巩达的供述,当日九点四十分左右其在家中割断天然气软管,至十一点多,楼上301发生爆炸时天然气已大量泄漏。

  经鉴定机构鉴定,两层楼房的燃气管和水管等管道与楼板之间有较大的缝隙,201室释放的天然气可由缝隙扩散到301室厨房。

  2、301室居民的证言证实家中天然气使用正常,爆炸发生时其正在做饭,点火一两分钟后发生爆炸,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

  公安机关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对301室厨房进行了检查,天然气相关设备均正常。

  综合这两方面理由,可排除301室厨房发生天然气泄漏的可能性,弥漫在301室厨房并导致爆炸的天然气只能来自楼下201室。

  301室厨房灶具点火一两分钟后才发生爆炸的现象,也符合天然气燃烧、爆炸的特点。

  据专家介绍,点火后燃气灶周围天然气浓度不高,故未发生爆炸,随着楼下泄漏气体的渗入,火焰附近空气中的天然气浓度达到临界点后即会发生爆炸。

  二、第二次爆炸发生在201室,且由被告人巩达开灯点燃厨房泄漏的天然气引发。主要证据: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证实,201室厨房内的天然气软管被切断且断口新鲜,燃气公司出具的说明材料证实案发当月该户燃气使用量陡增,说明该户天然气软管被人为割断,导致天然气大量泄漏。

  上述情况与巩达所供述的为求自杀而用刀割断天然气软管的情节能够相互印证。

  2、201室的防盗门及门锁均由内向外弯曲,卧室的上下楼板均被炸穿,鉴定意见亦证实自房间内提取的镜子碎片上检出天然气爆炸燃烧残留成分,说明该室发生过剧烈的天然气爆炸,爆炸形成强烈的冲击波向周围扩散。

  死亡被害人邓春吉居住的202室防盗门由外向内弯曲,室内有多处气体冲击波造成的物品位移、破损痕迹。

  但无燃烧痕迹,说明202室受到来自室外的爆炸冲击波破坏,室内并未发生爆炸。

  3、理化检验报告证实从巩达身上检出与厨房遗留的橙黄色附着物同类的物质,鉴定意见证实此次爆炸的引火源是厨房电灯开关火花,上述情节与巩达供述的进入厨房后开灯时发生爆炸的情节相互印证。

  综上,基本可以排除刚才杜律师所说的楼上住户或其他住户存在天然气泄漏的情况,以及存在其他易燃易爆物质爆炸后引发天然气燃烧、爆炸的情况。”宋律师说道。

  众人听闻后,陷入了沉思,主要是这种案子大家都没接触过,不知道该从哪下手。就像是老虎捉到了刺猬,想美餐一顿,但就是找不到下嘴的地方。

  “一般天然气发生爆炸要达到一定的浓度,也就是专家所说的临界点。从释放天然气到引起爆炸一共有约两个小时的时间,这个时间能否让室内的天然气达到爆炸的浓度,并产生如此大的破坏力?”方轶端起茶杯,看着杯内升腾的热气,突然转头看向宋辉。

  “这个问题当时出庭的专家也做了解释。

  根据专家的介绍,空气中天然气含量达到一定比例(一般为5%-15%)后会引发爆炸。

  但当时被告人割断胶管后释放出的天然气总量现在已经无法准确计算。

  根据经验,天然气释放两三个小时后足以达到发生爆炸的浓度。

  201室建筑面积为40平米(实际使用面积不详),按此类房屋通常层高2.8米计算,考虑到室内设施、家具、用品等还占有一定体积,故实际可容纳气体的体积明显小于90立方米。

  该室燃气表显示每小时最大释放量为4立方米,按巩达所述从其割断胶管至第二次爆炸间隔约两小时,可释放天然气约8立方米。

  考虑到当时正值冬季,窗子处于关闭状态,室内密封较好,理论上天然气如无外泄,则室内浓度为8.9%(室内总体积以90立方米计算)。

  退一步讲,即使有部分天然气泄漏至楼上,考虑到该室容纳气体的实际体积不足90立方米,厨房处天然气浓度可能相对较高等情况,认定该室发生爆炸时天然气浓度,至少局部浓度,已达到爆炸临界点与科学常理并无明显矛盾。

  换句话说,在没有其他易燃易爆物质参与的情况下,该室内的天然气遇到电火花后足以发生燃烧、爆炸。

  上述专家的测算虽然并不精确,但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对解释爆炸发生的原因还是很有帮助的,可信度比较高。

  另外,检察院提交的现场勘查情况及相关技术鉴定显示,现场并未发现天然气以外的其他易燃易爆物质爆炸的痕迹。”宋辉说道。

  听完宋辉的话众人彻底没咒念了,这案子肯定是因为天然气燃烧,进而产生爆炸导致一人死亡,数人受轻微伤,以及大量的财产损失。

  “这案子判的是死刑,已经报请最高院核准了。”宋辉见众人不再说话,心里升起一股无力感。看来这案子没戏了。

  “从刚才讨论的案情来看,本案被告人确实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没有问题。现在的关键是量刑。

  我个人认为本案与那种为BF社会而采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区别。

  鉴于被告人系为自杀而实施犯罪行为,主观上属间接故意,社会危害性要小于其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我认为法院对被告人适用死刑有些量刑过重,适用死缓可能比较合适。”方轶沉思片刻后说道。

  “嗯,我同意方律师的意见。目前定罪方面的问题就不要考虑了,主要是量刑方面,有没有机会。”杜庸非常同意方轶的意见。

  “宋律师,我也觉得方律师的建议可行。目前来看没有更好的辩护方案。刚才我用手机在网上查了下,这案子在网上也有报道,关注的人比较多,不可能轻判。但是死刑立即执行又量刑过重,所以死缓可能比较可取。

  当然这都是咱们的想法,出了这么大的事,省高院不仅要考虑法律效果,还要考虑社会效果,最后最高院会怎么判,要看被告人的运气了。”孟广达说道。

  屋里的律师都是行内人,自然明白孟广达的意思。最高院的法官专业能力还是很强的,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很难被律师的意见所左右。

  所以不管律师怎么想,怎么说,最后还要看法官怎么看这案子。

  “好吧,也只能从这方面进行辩护了。”宋辉点点头,有个方向总比没有强。

  方轶看着宋辉,心中感慨:老宋的运气真是无敌,这么难搞的案子都能找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老宋才能转运。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致,说不定坏事也是好事,谁说的准呢。

  ……

  例会散会后,众人陆续离开办公室。

  李明博叫住了杜庸。

  “杜律师,之前我跟您说的那个宋荣明寻隙滋事罪的案子,合议庭当庭宣判了,过几天判决书就能发下来。”李明博说道。

  “是不是那个高中生抢初中生钱的案子?法院怎么认定的?”杜庸刚要抬屁股走人,又坐回了沙发。

  “法院最后认定被告人宋荣明不构成抢劫罪,构成寻衅滋事罪,判了他有期徒刑一年。”李明博看着杜庸说道。

  第1076、1077章 回应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洪哲、宋荣明为寻求精神刺激,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多次强拿硬要学生钱财,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当且犯罪时均不满十八周岁,均可以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及其

  只见他的上身,是一条栩栩如生的金龙纹身,那纹身正散发着金光。

  换句话说一整个赛季下来我们战队虽然在训练赛中打过擂台赛,但根本没在正式比赛中打到过擂台决胜,却不想第一次打擂台决胜就是在只许胜不许败的决赛之中。

  不过以他如今修为,便是灌下去十斤一百度的酒精又能怎么样呢?

  近一段时间,林宏每日精研新月奥义皆传的忍术流,颇有心得。

  其中新月忍术三绝:飞遁术、暗器、施毒解毒。

  其中暗器之术由飞过山专研、施毒解毒由杨录青专研,林宏偏重于飞行术修心了。

  龙塔之下,数十只体型硕大的巨鹰不断在天空盘旋。

  时不时还会发出刺耳的鹰啼,直冲大脑的音波,给人一种莫名的冲动和紧迫感。

  之后,我在围观谢流萤和恬静决斗之后,便又开始围观郑铭川如何套对方的话。

  一时间,大周的军队是阵型大乱,不少人的身上也粘上了「火人」身上的油和火,也变成了另一个「火人」绝望的奔跑着。

  但是奔跑除了扩大火势之外,没有丝毫的作用。

  “你,你,你别拿你娘当挡箭牌!”吴西城激动得脸色更加铁青了,额头上的青筋暴起。

  虽然说叶心缪的身份,所有人都知道了,但是齐雪还是下意识的认为叶心缪还是夜心缪。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信任自己的姐姐顾柔,完全的放心。所以潜意识根本就不拿这当回事,精神根本就集中不了。

  铁渣混着混凝土砌成的砖墙往外抠,一直抠进去一米深,里面都还是砖。

  伸手在于珊的肉团子上狠狠摸一把,在于珊的推搡下,乐呵呵的走进浴室。

  慕语涵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她走到了一座大楼前,曾经,这里是慕氏集团的办公大楼。

  现在,已经改成了姓沈,在慕氏破产倒闭后,就易主了,被沈子墨接手。

  这条礼服呀,折腾到半夜三更了,纳兰楚柔都还在试衣服呢,这精神也让罗佳丽佩服呢。

  就拿吴青山来说,他本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或者说,现在当官的只有极少数敢提及问心无愧四字,没几个敢自认为底子很干净。

  秦昊一副很是严肃的表情,他越是正经严肃,邱林反而心里越没有底。

  一阵甲胄的撞击声和整齐的脚步声在广场后方响起,宫门打开,分别从四个方位冲出四队严阵以待的圣殿骑士,分别守卫广场四方,将秦昊包围在中央。

  “孙家主,我没记错的话孙家似乎距离黑市很远吧?”三楼姜家的男子语气微冷的问道。

  “你就不好奇,我为何一直屏蔽着你对外界的感知?就不好奇,分明被你篡改了记忆,应该对你心生好感的,却对你如此冷漠?”凤澈冷笑的看着镜碟问道。

  这一刻,董建国甚至有些后悔没把一个亿借给岳云龙这个把兄弟了,但是一切为时已晚。

  再者黄沙剑诀的特点就是能引动无穷无尽的地脉之力为己用。

  所以这黄沙遁法使出几乎不费丁点真元,若贺起愿意能一直这么近地飞下去,只是这速度比起风遁,比起剑遁,都慢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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